1)第四十八章出发,除妖!_姐姐请自重:我可是小说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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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萧韵盘着一只长腿,脸上笑吟吟,双眼带着一股狐儿味。

  她的双腿笔直、紧实,尤其穿着云锦袜,皮肤若隐若现,有一种媚惑的美感。

  李长歌轻咳两声,说道:“萧掌柜,如果银票拿来了,我就要回家去了,还有书未曾读。”

  他暂时还没有当萧良姐夫的打算。

  萧韵笑道:“李案首还真是努力。”

  很快青娥就带了十一张银票进来,萧韵道:“这些银票都能到钱庄兑换,每张一千两银子,李案首请收好。”

  李长歌数清楚后便收起了银票,说道:“萧掌柜,李某先离开了。”

  “好,李案首慢走。”萧韵送到门口。

  离开了明玉楼,坐上了马车,李长歌回想起萧韵那双紧实修长的大长腿,就忍不住轻叹:

  “手感一定很好。”

  这个女人还真是人间尤物。

  如果论相貌兴许比不上采薇姐,但微熟的身材却胜过了许多。

  “云锦袜……改天买一双给采薇姐穿,采薇姐穿上一定很好看。”脑海中幻想起李采薇穿上云锦袜的模样,李长歌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。

  回到房间后,李长歌继续读书练字,到晚上一点多才上床睡觉。

  第二天清晨萧良便上门来找他了,准备带他去验收宅院。

  李长歌上了马车到了地点后逛了两处,最终确定了一座临江的宅院。

  这座宅院三进三出,虽然已经荒废许多,前厅长满了杂草,但只要处理一下住起来绝对不会输给现在租赁的那座宅院。

  而且这座宅院临江而建,离主街道却只有十米的距离,算是闹中取静。

  李长歌点了点头确定了下来:“可以,便这一座吧。”

  萧良笑道:“这座宅院是我姐姐以前花两千两银子买下来的,还算宽敞,既然李兄不嫌弃,那么我让人去拿地契。”

  下午的时间李长歌签了地契的姓名,办了各种手续,这座宅院便算是他的了。

  看着这座三进三出的大宅,李长歌心想自己现在总算是有房了,虽然在清河县李府君也送了自己一座二进的宅子,但毕竟那是送的,这一座算是自己赚来的。

  “李兄,我给你找几个老妈子,把这宅子打扫干净,明日便能入住了。”萧良安排着人手。

  很快几个老妈子就进来打理宅院,铲锄杂草。

  李长歌则是四处逛逛看看,到后院落时忽然听到草丛中传来了一阵凄厉的猫叫声。

  两个老妈子正在后院落除草,嚷嚷着什么。

  李长歌道:“怎么了?哪里来的猫叫声?”

  老妈子看到李长歌,认得他是东家,急忙道:“是一只小野猫,东家,我立马把它丢掉。”

  “不要伤了它,我看看。”李长歌制止了老妈子的行动,走近一看,只见齐腰的草丛中正缩着一只橘白色的野猫。

  这只野猫很瘦弱,看起来只有两个月大,此时正绕着另一只趴在地上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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